已出租的房屋可以房屋抵押吗

已出租的房屋可以房屋抵押吗

2019-06-04 917
近日有位网友在网上咨询说,最近自己经营的小店急需用钱有个老宅想要抵押,但是老宅在在组给别人,房主还未到期,于是这位朋友就问了,像他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做房屋抵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设定抵押。因为房屋出租之后,只是使用权方面有所限制和改变,和抵押权并不冲突。抵押的风险及法律后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将被拍卖及折价偿债"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抵押不破租赁。

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依法设立抵押权的,但抵押的设立不影响承租人的权利,实现抵押权(处分该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对于商品房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承租人仍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继续占有、使用该房屋并从中收益,受让人除可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外,不得妨害承租人的租赁权。
所以房屋租给别人也是可以申请房屋抵押的,请有类似情况的朋友放心。具体还有哪些细节不明白可以到所在地机构去询问,大致情况还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