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规定?
187****5850 2020-05-18
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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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312020-05-18 16:53:18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如果已经有一套房,为了改善环境想要购置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那么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同时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现在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且第一套房子的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想要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那么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二套房是如何定义的?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